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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5/08/14 自由時報】浩翔打小豬名號斂財 被告嗆粉絲腦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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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sophiayi
時間:
2015-8-14 02:47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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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5/08/14 自由時報】浩翔打小豬名號斂財 被告嗆粉絲腦殘
http://ent.ltn.com.tw/news/breakingnews/1412040
〔娛樂頻道/綜合報導〕「小豬」羅志祥出道20年,在歌唱、舞蹈、演技、綜藝等方面的表現都備受肯定,甚至被封為「亞洲舞王」。但近年有1位號稱「小小豬」的中國藝人,憑著他的高人氣謀取利益,羅志祥經紀人在12日委託律師聲明,對這名山寨「小小豬」提出告訴。
中國藝人浩翔不僅自稱「小小豬」,還因打扮、長相酷似羅志祥,從2013年起打著「亞洲舞王羅志祥御用分身」的名號,到處接洽商演活動,他的經紀公司甚至在今年6月發表聲明,指小豬承認和周揚青的戀情,因為擔心小豬忙不過來,「幸好有金星文化的御用分身小小豬浩翔」,大剌剌地借用本尊名號招搖撞騙。
對此,羅志祥的經紀人小霜12日在微博公開發表聲明,雖未指名道姓,但內容直指浩翔及其經紀公司,不僅利用本尊名義進行個人活動、讓消費者產生誤導,更盜用演唱會的圖片,更指這些行為已經涉嫌損毀名譽,更是嚴重侵權行為,並表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,同時否認授權「亞洲舞王御用分身」的名號。
但浩翔卻依然死不認錯,不僅在微博上和羅志祥粉絲互嗆,還挑釁說:「等到他指名道姓的時候,你們再來說我也不遲。」遭到粉絲更激烈的圍剿,更直言他是對號入座並假借他人名義招搖撞騙的騙子,還有人起底他不僅以「小豬」的名號耍大牌,出外還刻意戴墨鏡口罩,甚至還帶上隨行保鑣偽裝成大牌明星,吸引大家注意。
浩翔昨晚(13日)更在微博貼出律師函,卻在短時間內刪除,最後只是反駁,表示自己在商演時還是有使用到本名「浩翔」,模仿秀雖打著「亞洲舞王御用分身」的稱號,但有用到本名就不涉及侵權,他的好友甚至為力挺他,不斷在微博上公開和小豬粉絲的對話,並狠罵粉絲是腦殘粉、難怪偶像人氣下滑等,因此先前自稱是小豬粉絲的浩翔,遭粉絲打臉根本不是小豬的粉絲,並稱讚經紀人小霜「告的好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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浩翔商演海報(左)嚴重抄襲小豬演唱會海報,涉及侵權,小豬喊告。(取自微博、KKBOX)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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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br_明,要「某些」單位和個人不要再濫用小豬名氣,得到粉絲一致的叫好。(取自微博).jpg
(2015-8-14 02:47 PM, 36.65 K) /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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