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npingyi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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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0/12/13 臺灣.蘋果日報】小巨蛋超時罰錢還亮燈 阿妹經紀人:暴力行為(圖有Show)
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 ... 37/IssueID/20101213
幕後心聲
【吳禮強╱台北報導】歌手在小巨蛋開唱,超時問題該如何控管?主辦單位、節目製作單位普遍接受逾時收費的方式,但應是「逾時使用費」而非「罰款」,更不認同廣播趕人。為許多天王天后製作演唱會的「源活娛樂」總經理、也是張惠妹(阿妹)經紀人的陳鎮川說:「歌手和消費者都需要被尊重,超時就亮場燈的方式太不文明,簡直是暴力行為。」
稱「罰款」太沉重
「大大娛樂」今年在小巨蛋主辦阿密特、那英、張清芳等歌手演唱會,其中阿密特超時被罰了15萬元,總經理李明智說:「罰則很嚴格、清楚,對主辦單位來說像是和時間賽跑,但有時安可、歌手講話真的比較不好控制。」他覺得最好的方式是場管和主辦單位緊急協調。
陳鎮川則表示超時應付的是「逾時使用費」而非「罰款」,他說:「哪有什麼好罰的,但超時會造成加班等費用,是該付錢。」他覺得若「嚴重失控」就是製作單位時間控管有問題。另1位不願具名的主辦單位負責人則表示:「要罰錢,還要給人家廣播,更瞎,解high到極點。」
圖片中有羅祥
[ 本帖最後由 Makoto 於 2010-12-14 01:10 AM 編輯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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